言之有理,就是演讲要有事实根据或理论支撑,讲出道理。
人们在进行自我表达时,常常因话语中存在大量漏洞而很容易被人反驳,甚至因为说话内容不切实际,而不易得到他人的信任,这是言之无理的一种表现。要使演讲言之有理,需要把握以下4点要求:
一是必须符合事物本身规律。在众人面前亦或是重要人物面前,有的人为了表现自己知识的渊博和卓尔不凡的口才,竟把普通的事情大化,虚化,这样做反倒会在智者面前降低水准,显露出不可深挖的文化修养。所以,知道则言,不知则听,如若需要表达,也应该说自己确实知道的部分,对于不懂之处当请教或不谈,如此一来,定会在他人心中增加虚心好学的印象,而且不易暴露出自己某方面欠缺的问题。
二是必须有事实依据。当我们借用某种道理去说服他人时,除了不可缺少的理论部分外,最好能够结合真实可信的实例,如同做事需要“脚踏实地”一样,踏实的感觉必然给人带来信任感。人们往往对与自己息息相关的事情表示出关心和兴趣,交谈或发言时,只是讲些空话、大话,势必带来哈欠连天的场面,如果不能引起听众的认同和共鸣,听众就无法进入语言环境,即使有再高的学识也是彰显不出的。
三是要有严密的逻辑。说话颠三倒四让人听不明白就很难有继续交谈下去的欲望。中华语言文化博大精深,同样的词义在不同人的表达习惯下都会闪现出别样的光芒,因此,每个人都可以寻找到一种适合于自己的表达方法,但要做到慢着说,一边说一边想,给自己足够的时间去准备讲话素材;想着说,把要表达的内容重新整合,使其逻辑严密,能说服自己;听懂了说,交流时一定要听懂对方的语意,抓住重点有针对性的回答,否则会让对方有不受尊重的感觉。
四是配合丰富的感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这是较高的交谈技巧。有理论和逻辑的支撑,如果能声情并茂的说话,一定会更加引人入胜,通过丰富、恰当的面部表情和肢体语言,让人感受到的不仅是你强烈的表达欲望,还有你热情的人格魅力。配合感情,重点突出,娓娓道来,从情绪方面调动听者的感觉器官,加强感受力,可以提高语言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