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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雷:内忧外患的美国有能力改革,但它“改不了”

本文大概3500字,读完共需5分钟

2022年1月6日,由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人大重阳)主办,中国人民大学全球治理研究中心承办的在北京成功举行。会上发布,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田雷在会上发言,以下为发言实录。

田雷

我们一直在讲十年前和当下,这十年时间确实发生了非常多的变化。我以自己做美国宪法的研究作为一个观察点,把时间再拉长一点,拉到二十年前。我是2002年开始读研究生,当时之所以我选择研究美国宪法,是因为在当时,我们都认为美国的那套制度是更先进的,是值得我们学习和拿来的。十年前,到了2010年前后,我博士毕业并在美国待了两年,之后回国任教,当时我翻译我在美国时的导师布鲁斯·阿克曼教授的一本新书,叫做《美利坚共和国的衰落》。我还记得在十年前,翻译那样一本书,作为宪法学界的一位年轻学者,心里是有负担的,翻译这样一本书会不会受到孤立。但这十年的变化特别大,整个世界似乎颠倒过来了,现在网上很多自媒体、短视频都呈现出来,美国看起来陷入了一种不可理解的混乱局面,这时候我反而在想,是否我们要去追问并理解他们更深层的某些制度逻辑。过去几年,我翻译引进了几本和美国教育、大学有关的书,其中就包括《娇惯的心灵》。今天我不准备谈人心和心灵了,谈谈宪法和政治。

美国进行制度改革,到底现在是不想改还是改不动?从学术意义来说,我们不妨做这样一个粗糙的区分,一个是改革的意愿,一个是改革的能力。

在改革意愿上来说,不能说美国现在所有人都要改。并不是所有美国人都觉得美国这套制度已经走到了再不改就要政治崩溃,甚至亡国亡种的地步了,至少现在这在美国不是共识。而且即便大家都承认有改革的必要,但到底怎么改,每一种利益集团、不同政党的想法肯定是不一样的,会有差异。所有在谈改革的时候,都要意识到一个问题,改革当然是对现状的一种打破,在这个现状上所附着的各种各样的既得利益者都是不愿意改的,而且在美国这个体制里,大家甚至会发明、炮制出种种正当化的借口来对抗改革的声音和要求。很多时候,在美国的语境中,“法治”就是最好的反改革的话语。

改革谈不上共识,但意愿有没有,我认为是有的。比如在美国宪法问题上,美国大学学者里,尤其以民主党为主体的这些知识精英,他们的改革意愿本身是相当强的。时代变化真的是让大家感受到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从时间节点上来看,1987年是一个很重要的时间点,这是美国建国宪法诞生二百周年,当时美国进行了各种各样的政治宣传,产生了很多神话这部宪法的历史叙事;这种风气到了1989年,就有了历史终结论;到了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有一批宪法学者跑到东欧国家,帮助这些国家在转型之后制定新宪法,像芝加哥大学当时就有一个刊物就叫做《东欧宪法评论》,当时美国的知识精英真是有理论自信啊。但是到了现在,这十年一片哀嚎,美国人也反复问自己,美国怎么了,美国这两年出版的书就可以看得出很多这样的反思。

在诊断问题的这个面向上,美国至少一部分的社会科学学者做得是不错的。但是,他们开药方往往不行,因为他们开药方会受到各种各样的制约,比如很多激进的改革可能就是反法治的。但关于改革意愿,我相信美国至少有一部分的人是有改革意愿的,而且相当强烈。

但美国是否有改革能力?恐怕问题就出在改不了上。以美国宪法体制为例,我们都知道,无论中国还是美国,都是现代国家,现代国家到最后一切问题是要通过政治的方式来加以解决。当然,政治到底是什么,怎么运转,政治和经济、和社会之间的关系,每个国家不一样,但一切问题最终很大程度上是政治问题。

在美国,最基本的政治、选举规则就写在它的成文宪法里,就是1787年起草的费城建国宪法。当我们谈美国改革的时候,一定不要忘记最大的现实,这部宪法基本是改不动的。不是不想改,也不是没有方案,各种各样的方案都有,但依照这部宪法所规定的宪法修改程序,事实上是改不了的。美国的宪法怎么改?按照它的文本规定,简单说就是两个步骤,第一个步骤是由国会的、两院的各三分之二多数通过一个宪法修改方案,这个修改方案就形成一个宪法提案。然后,美国是一个联邦制的国家,第二个步骤是将宪法提案送交各个州,由各州进行批准,如果四分之三多数州同意,这个宪法提案就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正式生效。但是,现在美国的国会政治显然是不可能达到的一个绝对多数的,也就是说,连提议这一关都不能通过。再举个例子,美国宪法中有一条是不可改的,制宪者当时就说,即便按照修宪程序,这一条也不能改。而这一条就恰恰是美国宪法学家认为的美国最需要改的一条,即“美国无论各州大小、人口多少,在参议院内都是两名参议员,各州在参议院内代表权平等”这一原则,这是当时美国建国者订立的最基本的原则,修改宪法时按照修宪程序也不能改,除非美国所有的州都同意,这一条才能改,但众所周知,小州显然不会同意这么改。所以,这里就有一个典型的悖论,这是美国所有宪法学者认为最应该改的一条,这一条对美国国会政治运转带来非常多的问题,包括美国总统大选。基本上,美国总统大选在美国整个社会发展比较好的时候不会出什么大问题,但现在这套选举团人的规则很容易形成大的危机。但是这一条就恰恰不能改、改不动。

所以,我自己现在有一个概括,美国的政治体制,可以说当初成也宪法,现在败也宪法。作为一位美国宪法研究者,我觉得美国宪法非常伟大,从1787年制定一直管到现在,非常稳定。美国这么多年来,在两个多世纪的时间里从一个小国变成世界上最强大的超级大国,这部宪法一直在,可见这部宪法发挥了很多的作用。但现在它的问题,恰恰在于改不了,改不动了。所以,美国政治的乱象在这一点上特别有意思,它基本上是“依法而乱”。

这几年,美国的很多宪法学者,包括哈佛大学的劳伦斯·莱斯格等甚至一直在主张,呼吁重开制宪会议,显然,这个主张都已经不是学术主张了。对于想谋求宪法改革的法学者来说,他们知道按照既定宪法所规定的修宪程序无法修改宪法,只能绕开原来的宪法,另起炉灶,制定一部新的宪法。大家可以想一想,这其实是很大的悖论,一批法学者提倡一个最大的违法事件。但为什么有这个提议,是因为按照既定的修宪程序,按照现行宪法的第五条,修宪需要两院三分之二的票数通过和四分之三多数州的批准,这就意味着已经没法对这个宪法做任何修改了。所以,我想说这个建议在书面上非常好,我做美国宪法研究,我经常读他们的书,他们都是非常重要的学者,但是能做到吗?做不到。美国当年为什么能够召开费城制宪会议,那是因为反对英帝国殖民的革命刚刚结束,出现了一批美国人民非常爱戴的伟大的政治家,他们发起了一场革命,他们赶了英国的殖民者,他们创建了这个国家。但现在美国政治上有这个力量吗?有能够说通过违法的手段,但以更高的民主正当性来制定这个国家基本规则的人或任何政治力量吗?没有,而且美国政治现在缺的就是这个。去年的美国总统大选,就是“老人治国”,年龄大的特朗普和年龄更大的拜登,拜登的年龄比克林顿还要大三四岁,但美国当年建国的时候,1787年费城宪法制定者,最重要的制定者麦迪逊和汉密尔顿当年都不到40岁,汉密尔顿当年是35岁,麦迪逊是36、37岁的样子。似乎在这个问题上,改不了,你能想到的即便是一个非常胆大的办法,也缺乏最起码的政治资源。

回到今天的报告,我们谈美国改革开放,美国现在最大的悖论不是说不想改,如果在一个书面上,在一张白纸的意义上来说,它也有一些方案,但最要命的是他们改不了。所以,我们现在都在谈“内卷”,前两天我就在想“内卷”也可以用在美国宪法上,它是成文宪法,已经封闭在一个不可改的系统中了,它所有的东西没法突破这个成文宪法,而这个成文宪法是两个半世纪前的人制定的,这是美国现在最麻烦的地方。

这是我从我专业的角度,从宪法研究者的角度,我对今天这个报告所触及的主题的个人思考。我就讲到这里,谢谢各位老师。

// 人大重阳

RDCY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人大重阳)成立于2013年1月19日,是重阳投资向中国人民大学捐赠并设立教育基金运营的主要资助项目。

作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人大重阳聘请了全球数十位前政要、银行家、知名学者为高级研究员,旨在关注现实、建言国家、服务人民。目前,人大重阳下设7个部门、运营管理4个中心(生态金融研究中心、全球治理研究中心、中美人文交流研究中心、中俄人文交流研究中心)。近年来,人大重阳在金融发展、全球治理、大国关系、宏观政策等研究领域在国内外均具有较高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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